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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扶贫实施方案(临河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2|点击次数:

为提高临河区农业从业人员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助推全区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巴彦淖尔市2022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临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农民培育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2022年,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重点,培育高素质农民394人。

二、重点任务

围绕临河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区域,围绕临河区主要粮食作物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牛羊发展计划和奶业振兴需求,加强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

(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

(四) 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五)依托农高区先进平台载体开展实践教学培训。为辐射推广农高区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为临河区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培训主题组织农民学员在农高区农牧业园区、农牧业企业、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激发和引导高素质农牧民的科技创新能力。

三、进度安排

(一)培育对象遴选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

面向广大农户、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退役军人、返乡创新创业大学生等主体进行公开遴选,同时,对已入选培育对象库和后备学员库的农民进行再次筛选,遴选出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标准的培育对象。

(二)集中培训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1.依据培育对象特点及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遴选师资队伍、确定培训教材,确保学习有场所、教学有设备、实习有基地、培训有队伍、实施有计划。

2.组织集中培训。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适期分不同培训形式,培育高素质农民,优先开展农民集中理论培训。

(三)考核评价及颁证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4月)

1.开展现场教学、线上学习、模拟教学和孵化指导等形式的培训,提高教学效果。

2.通过开展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培育对象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

培训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总结提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典型事例,剖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下一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展顺利,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牧、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临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蔺晓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李治文 区人社局局长

   任光发 区审计局局长

梁 斌 区教育局局长

苗三明 区农牧局副局长

各乡镇(农场)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按照培育内容,农牧行政部门主抓,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泉(兼),具体负责项目日常事务,主要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制定、总结的编制、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监管、生产实习操作、考试考核及经验模式提炼。

(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实施方案,备案后立即实施。依据农牧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注重开展实习实训,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用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

(三)分层分类培育。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习实训,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牧业园区、农牧业企业、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践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

(四)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对培训机构认定的标准,区农牧局下设二级单位临河区农广校作为临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主体培训机构,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延伸服务等工作。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农牧部门技术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五)强化工作监管。区农牧局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监管,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培训方案,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班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健全完善绩效管理,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培育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考评。

(六)做好典型宣传。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发展标杆。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资金预算及管理

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临河区培育高素质农民394人,其中,经营管理型94人、专业生产型300人,补助资金140万元。

补助资金预算:需求调研1万元、培训及实训观摩110万元、教师讲课、班级管理8万元、师资能力提升2万元、跟踪服务1万元、教材及资料10万元、信息化手段2万元、其它6万元。

补助经费资金用于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

1、农牧业产业状况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培训需求调研、普查、评估、招生等过程中的差旅(包括车船票、住宿、交通、误餐和路途补助等)、办公费用等。

2、培育对象的遴选、确定、信息登录和培养对象信息库管理过程中的邮电、网络维护、档案资料整理等办公费用。

3、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中固定教室、田间课堂、培训基地使用、教学用品和教材购买、资料印刷、教师讲课(含讲课、食宿、往返交通)、班级管理等费用;能力拓展课(体育课所需的体育用品、学员能力拓展所需道具、奖品)产生的费用;学员往来交通(限火车硬座、硬卧,公共汽车,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住宿、餐饮、参观交流(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教学指导(误餐、交通补助)、跟踪服务(误餐、交通补助)等费用;培育效果考核、总结表彰所产生的费用等。

4、高素质农民绩效考核的资料印刷、证书印制、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图片打印、网络维护、邮电、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的信息化手段配备和完善费用等。

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细化支出范围,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临河区农牧局

编辑:乔鸿 校对:贺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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