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环保拆蛋鸡养殖场吗(郑州闹市养鸡场拆除细节:区长去检查曾被挡门外,已启动追责程序)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2|点击次数:
郑州闹市养鸡场拆除细节:区长去检查曾被挡门外,已启动追责程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王悦生 文

6月22日下午,央视新闻频道以“闹市区的养鸡场”为题,对河南农大养鸡场事件进行了报道,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近日,郑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专栏在网上公开了关于这个养鸡场的众多未被媒体公开报道过的拆除细节。金水区区长、副区长去该养鸡场检查时曾被挡在门外,2016年8月至今不到两年时间,金水区相关部门曾对该养鸡场下发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303份。目前,金水区已对此事启动追责程序。

区长去检查,被挡在门外

公开信息称,“农业大学3区家属院对面有个农大管理的养殖场”全称为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以下简称河南农大养鸡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号附109号院,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场始建于1981年,于1982年建设完成投入科研养殖,占地面积约27亩,主要从事种鸡的保种、选育,是河南农业大学二级非法人单位,由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管理,属于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国内两大地方种质资源基因库之一和全国二十家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定机构之一,没有独立营业执照。河南农业大学法定代表人:张XX;组织机构代码证:41580413-1。

2018年6月11日,金水区环保局、农委、城市综合执法局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单位主要领导带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但农大养鸡场以科研基地为由,不让进入现场。随后金水区区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到场,仍未被允许进入现场,随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经多方协调,由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农委、城市综合执法局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队进入现场检查。

经金水区环保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委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进入现场实地调查。该养鸡场共有鸡舍16栋,其中只6栋养殖有种鸡,现场接待人员介绍目前存栏量约4900多只,具体情况如下:1.该资源场在5号鸡舍外有一处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的渗坑,坑内积水颜色较深,上面漂浮有多种垃圾和杂物,5号鸡舍外有两条明显人工开凿的明沟连通该渗坑,沟内有鸡粪等污物,现场未发现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2.资源场西北侧有一鸡粪晾晒区,共筑有4个水泥矮池,面积约20平方米,里面堆积有少量鸡粪;3.该养殖场气味难闻,主要原因:①鸡舍中鸡的粪便与鸡身上散发的混合气体扩散到舍外所致;②该场对清出鸡舍的粪便处理方式有问题:采取露天堆放、晾晒后再定期外运,导致粪便在存放过程中向空气中散发臭味;4.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提供任何相关环保手续。

两年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303份

通报称,2016年6月7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网格人员社区网格长发现农大养鸡场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按照网格长的工作职责,社区网格员按照相关要求将该情况记录到网格日志,并立即联系河南农大养鸡场,要求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因职权所限,加之河南农业大学称河南农大养鸡场为科研单位,拒绝进入,只能督促其加大消杀力度,及时处理粪便垃圾,消除异味,并让农大养鸡场出具消杀记录。

2016年6月12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中队对河南农大养鸡场设置的合法性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向农大养鸡场负责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农大养鸡场负责人表示他只是一个副站长,不清楚有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016年6月13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人员再次和执法人员到农大养鸡场,农大养鸡场负责人出具了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关于该养鸡场为科研用地的证明。

2016年6月14日,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书记和执法人员到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农大畜牧学院提供了相关搬迁规划和建设规划方案,计划于2017年底搬迁完成,但未能提供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手续。2018年6月15日,社区工作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到农大养鸡场做现场检查笔录。

2016年7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为督促养鸡场进行整改,向河南农业大学发出《致河南农业大学的函》,要求加强粪便、垃圾处理。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对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发出函给予了回复。

2016年8月5日,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农大养鸡场问题后,金水区农委紧急约谈河南农业大学牧医工程学院副院长李XX、种质资源场具体负责人罗XX。在询问相关问题后,建议该场尽快搬迁,李XX表示学校计划在2017年底前实施搬迁。对于鸡叫噪音,下一步研究安装隔音板可行性;对于粪便污染,则采取及时清理、打包清运、缩短停留时间的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017年11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豫教社区分包领导及社区书记到河南农业大学找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养鸡场尽快搬迁,河南农业大学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迟搬迁时间为由进行答复。

2017年12月,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包社区领导、城管科科长、社区书记再次到河南农业大学见校方主要负责人张XX,校方表示因土地办理问题推迟搬迁,并向金水区政府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出于卫生、环保等原因,质疑和责难农大养鸡场,令学校声誉蒙尘,无视养鸡场建设早于社区,责怪社区没有提出实质性、有助于推动搬迁的措施。

2017年12月14日,金水区农委再次约谈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相关负责人李XX、罗XX,就其之前承诺2017年年底以前整体搬迁却未实施问题进行问询,要求其做出情况说明并尽快履行承诺。

2018年1月2日,金水区农委根据工作需要,对河南农业大学家禽种质资源场的用途及属性进行深入调查,尽管依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认为该场具有教学、科研用途,但我们仍然明确告知其现在所在区域已发展为闹市区,已不适合再继续养殖,强烈建议其尽快搬离闹市区,并且在存续期间仍然要严格按照2016年8月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粪便管理和噪音控制,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2016年8月至今,金水区农委数次对该场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填写巡查记录(10份),屡次督促该场增加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议按承诺时间搬离。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多次督促河南农大迅速搬迁,安排专人联合执法局,要求鸡粪日产日清、每日消杀,下发《郑州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书》达303份,并记入网格日志。

目前金水区已启动追责程序

2018年6月11日夜里9点多,经省政府约谈后,河南农业大学召开会议,研究同意该场搬离现址。

1.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6月11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郑州市金水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罚责改[2018]第0048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继续排水的非法行为,并将现有水坑内的污水和垃圾进行清理。针对河南农业大学下属家禽种质资源场利用渗坑进行处理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5号鸡舍外的渗坑和人工开凿的两条明沟已被填埋。

2.河南省农业大学和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场内鸡舍进行了搬迁和拆除。截至6月14日凌晨3:00,现场除了三排办公用房未拆除外,鸡场拆除完毕。

3.金水区农委于6月13日组织人员对该养殖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杀菌灭源,净化环境,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鸡舍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已用防尘网全部覆盖,同时,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洒水喷淋。

目前,郑州市金水区纪监委已对此事启动追责程序。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徐华美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