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养殖合作社性质(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1-26|点击次数:
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创新农村生产经营机制、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

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由于各级政府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大力支持,推动了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对促进畜牧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以利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优势,推动畜牧产业化进程。

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意义不仅在于推进了现代养殖业的发展,也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途径。

第一,它是现代养殖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现代养殖业的分工越来越细,服务环节越来越复杂,需要有一个养殖专业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组织体系,把分散的养殖户组织起来,提高他们在市场中的经营地位和竞争力,走出一条小农户、大市场、高效益的现代化发展路子。

第二,它促进了养殖户科技素质的提高。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时常邀请农业院校或企业的专家讲课,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合作社成员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

第三,它促进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由于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素质较高,对新技术的接受度也更高,因此,养殖专业合作社已逐渐成为畜牧业生产中新品种和新技术的传播和推广载体,活跃在畜牧生产和经营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第四,它提高了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随着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正在成为解决养殖户单打独斗分散养殖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并搭建了与龙头企业、经纪人等合作的平台,从而把分散的养殖户小生产组织起来,减少了中间环节,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了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第五,它促进了养殖户收入的增加。合作社一方面通过赊账、借母还子、甚至是无偿服务的方式带动成员发展养殖业。另一方面通过统一为成员提供饲料、统一提供种苗、统一防疫、统一兽药、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产成品,由成员分散经营。这种统一经营、分户生产的管理模式,降低了养殖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提高了养殖户的经济效益。

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目前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饲养品种可分为生猪、家禽、肉牛、奶牛、兔、蜂、肉羊、综合类等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公司+农户型。此类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带动能力强,成员基本利益有保障,市场风险较低,这类合作社发展后劲强,符合发展方向。

二是大户引领型。此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多以当地有影响力的养殖大户为基础,技术上能相互交流,信息上互通,带动能力较强。但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高,当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很可能出现合作社解体。该类合作社数量较多。

三是松散型。此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关系松散,在市场需求、价格行情、饲养管理、养殖技术、疫病的防治等方面缺乏交流,进货市场不一,销售市场不一,带动能力低,管理难度大。该类合作社数量最多。

从整体来看,近年来养殖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较快,但其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公司+农户型合作社还是极少数,抗风险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等现象在养殖专业合作中普遍存在。

2、存在问题

目前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既有内因造成的,又有外因造成的。

从内在因素上看,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少数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具备合作制性质。有些成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以套取国家扶持资金为目的的“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注册后的运营基本处于“死机”状态。

二是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营不够规范。按照要求,合作社的设立、运行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除了按交易获得应得利润外,还能获得二次利润分配。但在实际中,能据此有效运营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寥寥无几。

三是组织规模偏小,服务功能不强,带动效应不明显。相当一部分养殖专业合作社由于规模偏小,实力弱,导致服务功能不强,使得成员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从外部环境上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服务工作不能完全跟上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是很完善,使养殖专业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不好解决。

三是少数基层组织对办养殖专业合作社仍然是在抓政绩,凑数量,搞花架子,行政色彩浓厚,使成立的合作社先天不良,体质孱弱。

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第一、加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将养殖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社员技能培训、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

二是要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各有关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同时减化办理手续。

三是要制订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制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比如,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用地方便;积极帮助完善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供水、供电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购销环节的减税、免税政策,等等。

第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进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为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分级对口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诚信意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示范体系,开展抓点示范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畜产品销售经纪人、畜牧龙头企业等牵头领办各具发展特色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协会按照法律要求改造改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社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运营模式,推进畜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第三、提高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

一是加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通过实行“五统一”等办法,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增加二次返利额度,增强社员的凝聚力。

二是推进同类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组建跨村跨乡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是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市场运营办法实行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是不断完善养殖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协调和协商机制,着力提高自律和维权意识,增强综合能力。

第四、进一步探索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模式。

曾经,新希望六和集团“龙头企业+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养殖场+保险公司+养殖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八位一体的养殖模式获得了巨大成功,企业也一举成为国内饲料企业龙头。

现阶段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要同深化完善畜牧产业化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支持养殖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体系,让养殖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并为龙头企业扩大生产基地、延伸产品加工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项目,形成一体化经营模式,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

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思考

第五,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机制要良性化。

一是生产服务机制良性化。为加强生产服务,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以指导生产。同时,合作社加强自身体系建设,积极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跟踪服务,提高了成员的饲养管理水平。此外,合作社在做好种苗、饲料、兽药、回收等流通服务的同时,还切实加强新技术推广,加快转化科技成果,从而提高成员的养殖效益和生产水平。

二是信贷服务机制良性化。为有效解决合作社成员发展生产贷款难的问题,合作社要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建立信贷服务机制:在常规信贷程序的基础上,合作社先对成员的贷款资格进行初步核定,然后提供信用担保,再发放并回收贷款。同时,合作社对信贷成员做好监控,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通过建立信贷服务机制,合作社成员增加了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利息,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生产潜能。

三是建立利润分配机制。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合作社长远发展的关键。合作社要把保护成员利益放在首位,建立盈余返还机制,每年实现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应建立和完善积累制度,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良好、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既保障了合作社有合理利润,又保障了养殖户户能够得到满意回报,打牢了长远发展的基础。

畜牧业“十二五”规划指出,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牧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加工、运输、销售、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与推广等提供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推广、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增强市场话语权。建立互助互保互促机制,强化培训和引导,带动散养户和中小规模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自创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规模养殖场户与大中型超市、屠宰加工企业建立直接的产销对接关系,完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政策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春风,畜牧业本身的发展也要求养殖专业合作社有一个新的大发展。

笔者认为,只要上下重视,措施得力,养殖专业合作社将在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