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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养殖规定(落实审计整改山东开展专项行动系统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3-12-03|点击次数:

近期,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针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推动畜牧业减排降碳和高质量发展。

2022年,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对枣庄、潍坊等8市所辖的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反映揭示了环评及排污许可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规范、建成后利用率低等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现场核实的通知》《关于调度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整改落实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深入查摆分析,落实整改。经现场核实、集中调度,7县针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加快推进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拨付项目资金3894.61万元;6县针对环评及排污许可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对排污许可、环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依规办理畜禽养殖场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5县针对养殖场建设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不达标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21家不合规、闲置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重新改造并投入使用。

为加强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联合制定《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统筹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明确任务时限,提出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检测覆盖率达100%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省畜牧局牵头制定《山东省畜牧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印发《关于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建设档案收集、归档和保管,推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烨莹 通讯员 王睿 耿天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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