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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猪养殖(湖南出台十条措施,稳定生猪生产做强生猪产业)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18|点击次数: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怡晴 长沙报道

猪肉在中国人的饮食习惯中占据了不可撼动的地位。猪肉价格更是CPI(消费者物价指数)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波动也就反映了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因此保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就是稳定中国人的“菜篮子”和“饭碗”。

湖南省一直是全国的生猪大省,可以说如何稳定生猪生产、做强生猪产业对于全省建设农业强省至关重要。在此背景下,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湖南省稳定生猪生产做强生猪产业的十条措施》,以针对性举措让湘猪香飘全国。

加大生猪产能调控力度,确保全省能繁母猪稳定在350万头以上、规模猪场稳定在1万个以上,生猪出栏量稳定在6000万头以上。到2025年,全省生猪规模化养殖率提升到7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3%以上。

加快推进生猪联合育种,加大生猪地方品种保护和利用,支持岳麓山畜禽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瘦肉型种猪选育和利用地方猪种培育新品种,建设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基地。到2025年,全省生猪种业产值达到240亿元以上。

推进设施化智能化养殖,每年创建30个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支持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集成先进技术与设施设备。到2025年,大型规模猪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支持养宰加销全产业链建设,对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或年出栏地方品种猪1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或年加工猪肉产品2万吨以上的肉类加工企业,配套发展与其养殖、加工产能相匹配的自有生猪屠宰厂(场),可不受其所在地区生猪屠宰规划数量限制。到2025年,全省生猪屠宰产能达到6000万头左右。

推进种养绿色循环发展,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鼓励第三方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完善粪污处理安全防护设施。

严格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落实监测排查、调运监管、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推广降本增效技术,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三年行动,创新生猪产业组织模式和机制,加强降本增效技术培训,指导适时出栏,对出栏生猪不盲目压栏、惜售。

强化融资需求保障,支持以生猪活体为主的抵押贷款,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模式生产经营的生猪企业、挂牌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生猪养殖企业予以信贷支持上的政策倾斜。

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猪肉储备制度和企业代储政策,坚持政府猪肉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制度,实行省、市两级储备。

健全激励督导机制,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优质湘猪工程真抓实干激励督导,将生猪稳产保供和优质湘猪工程纳入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属地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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