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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养殖回收(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19|点击次数:

养殖的“竹虫”原来是害虫?近日,人工养殖锈色棕榈象被禁一事颇受关注,一度上热搜。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众多养殖者手中的“竹虫”并非真正的竹虫,而是外来高危性检疫害虫锈色棕榈象,是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大部分养殖户冲着种虫公司“包回收”的承诺,成为养虫者,陷入被骗的困局。据最新数据统计,全区锈色棕榈象养殖现存量2160万只。目前,广西林业部门在区内继续全面开展人工养殖锈色棕榈象的排查清理工作。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图为锈色棕榈象的幼虫,以棕榈为食。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张文卉/摄

养殖的“竹虫”竟是害虫

今年1月份,南宁市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兴宁区三塘镇福禄村福禄坡的广西金诚双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双丰公司”)饲养的“竹虫”疑似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兴宁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发现,这些虫确实是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

为了进一步确认,工作人员在现场取了幼虫6只、成虫5只。1月12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鉴定,确认是锈色棕榈象。当天,兴宁区林业局要求金诚双丰公司配合开展调查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场地内的锈色棕榈象,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引起虫害扩散。

1月18日,兴宁区林业局在三塘镇路东村柳杨坡的广西溢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现锈色棕榈象。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锈色棕榈象的幼虫。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张文卉/摄

据悉,锈色棕榈象主要危害棕榈科植物及龙舌兰、甘蔗等,以幼虫蛀食茎干内部及生长点取食柔软组织,形成隧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并产生特殊气味,严重时造成茎干中空,遇风易折断而枯死,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破坏生态建设。由于其为蛀干害虫,药剂很难发挥作用,防治非常困难,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同时,它的繁殖速度快,对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竹虫又是什么?南宁市兴宁区林业服务中心主任唐运标表示,竹虫也是一种林业害虫,它和锈色棕榈象的形态较为相似,在幼虫时很难辨认。它在嫩竹内产卵孵化,幼虫靠吸食竹内壁之肉质和水分生长,一旦被其危害,嫩竹即不能生长成材。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锈色棕榈象和竹象成虫对比图。

据目前不完全统计,金诚双丰公司有养殖户25户,其中3户在兴宁区辖区内,其他养殖户分布在南宁市江南、武鸣、西乡塘等城区,及百色田林、贵港、来宾武宣等市县,还有1户在海南省。广西溢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养殖户30户,其中1户在兴宁区辖区内,其他29户在南宁市良庆、马山、江南等县区,涉及南宁、柳州、河池、钦州、崇左、北海、玉林、来宾等市。

养殖户一开始就掉入“黑洞”

“我损失了差不多12万元,不单是耽误了时间,而且没有赚钱,本钱也血本无归。”刘女士养殖的锈色棕榈象是从金诚双丰公司引进的,提起目前的困境,刘女士声音显得沉重。

养虫之前,刘女士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在某视频平台上看到金诚双丰农公司承诺“只要养殖,全部回收”,她心动了。2020年10月6日下单订购后,刘女士分别在10月23日和11月3日拿回两批“竹虫”种虫,每一笔交易都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从投资到建场地、买种虫、饲料、人工养殖,刘女士卖了车,贷了款,还吸引了其他人和她一起加入到养殖“竹虫”的队伍中来。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锈色棕榈象的成虫(左)和幼虫(右)。

“一开始约定的价格为每公斤虫子120元~160元,签完合同后,公司却说要按市场的浮动价售卖。”去年11月29日到12月底,金诚双丰公司分4批、以每公斤60元的价格收购刘女士100公斤商品虫后,就拒绝再进行收购了。

“对方说,林业局不给交易,我问剩下的虫怎么办?她就不回我话了。”这个时候,刘女士才发现自己养殖的并非竹虫,而是锈色棕榈象。包括刘女士在内的养殖户们,并不知道自己的投资从一开始就掉入了“黑洞”。

去年12月25日,百色市的姚先生从桂林市的广西斯硕竹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硕竹峰公司”)购进了1200只“种虫”,1个月后找到公司处理时,对方已人去楼空。

“跟我一起养的养殖户起码有400多家。”姚先生表示,从斯硕竹峰公司拿“种虫”的养殖户遍布贵州、云南、海南、广东、广西,其中广西的养殖户占比最高。在和众多养殖户寻找维权办法时,姚先生才明白:涉事公司在回收成虫后并没有拿到市场上售卖,而是继续孵化幼虫,寻找更多的养殖者加入。

3月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桂林当地执法部门了解到,斯硕竹峰公司已被立案调查。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不少养殖户不知道自己养的是锈色棕榈象。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张文卉/摄

全区害虫清理数量不足15%

3月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兴宁区林业局了解到,目前辖区内的锈色棕榈象已经被全部处理。然而,从去年开始,一些种虫公司在一些视频平台上,推出“养殖、回收、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宣传广告,众多不明真相的养殖者被吸引并投入大量的资金。

当天,自治区林业局防治检疫站透露,去年下半年以来,广西多地陆续出现一些养殖企业或代理商打着养殖竹虫(竹大象)、竹蜂的旗号,组织诸多不知情的群众分散养殖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并大力发展代理商、培训养殖户、提供种虫和饲料、保价回收幼虫,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据悉,从今年2月1日起,自治区林业局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锈色棕榈象养殖情况集中摸底调查和清理工作,但部分养殖企业、养殖户因投资利益受损,且不了解养殖的是国家禁养的有害生物,损失难以得到补偿,由此形成了新的利益诉求群体。

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月26日,全区锈色棕榈象养殖涉及12市68个县区、参与养殖农户747户,购入数量236.30万只,现存量2160万只,除害处理224.14万只。清理虫子数量不到总数的15%,大批未清理的锈色棕榈象幼虫存在巨大的潜在生物风险。

广西多名养殖户被“保价回收”吸引入套,没想到养的是被禁害虫

锈色棕榈象和竹象多项对比图。

广西全面排查清理人工养殖锈色棕榈象

为切实维护全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养殖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违法行为,3月2日上午,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区锈色棕榈象排查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在3月10日前排查清楚辖区养殖基本情况,3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

与此同时,各级林业部门将对接公安部门及时查处以养殖竹虫的名义推广养殖锈色棕榈象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树种棕榈科植物和甘蔗等作物的虫情监测,提前防范锈色棕榈象危害。此外,林业部门将正确指导尚未完成处置的养殖户积极配合除害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养殖户转型转产,规避养殖风险,开辟新的养殖业态,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中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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