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题

当前位置:主页 >>养殖专题

家禽养殖招聘网(招聘|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动物疫病防控员3名)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3-19|点击次数:

点击上方的蓝字“北青社区报窦店版”,

关注我们,第一时间接收窦店最新动态

招聘|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动物疫病防控员3名

为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弥补各乡镇基层防疫站防疫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动物疫病防控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人数:招聘动物疫病防控员3名。

职责:主要从事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任务;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皮毛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动物防疫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地点

房山区琉璃河镇、房山区蒲洼乡、房山区霞云岭乡

三、用工方式

招聘录用的动物疫病防控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不占用农服中心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所在防疫站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责任感强,热爱农业工作;

2、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教育培训,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3、北京市户籍人口,房山区户籍人口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够长期坚持乡镇动物防疫站一线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畜牧兽医、农业技术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一定语言表达、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应用操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有动物防疫、养殖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一)动物疫病防控员的劳动报酬、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动物疫病防控员应发工资人均每月约2482元。实发工资人均每月约2100元(参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浮动)。

(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动物疫病防控员,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人均每月约382元,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人均每月约1245元。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具体工资及保险情况见附件)

(四)动物疫病防控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拨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工作时间,到房山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填写报名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7月19日工作时间至电农服中心办公室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已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七、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房山区农服中心办公室(金光路1号509室)

联系人:高卫洁

联系电话:69353665

报名时携带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各2份);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安排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本知识、动物防疫相关知识测试等内容。

1、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 7月22日至7月23日到农服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 9 :00— 11: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4、查询成绩:请考生在2019年7月30日后,在农服中心办公室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笔试合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用人乡镇区域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用人乡镇区域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用人乡镇区域公示。

(三)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乡镇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防疫站签订劳动合同。

十、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咨询电话:010-6935366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制 作|王俊逸

审 核|陈 晨

标签: 养殖专题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