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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定鸭养殖技术视频(福建活禽交易将逐步取消)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福建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活鸡活鸭等活禽交易将逐步取消!冰鲜禽产品是啥?新鲜吗?好吃不?跟冷冻和生鲜比起来呢?点击视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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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福建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构建福建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福建活禽交易将逐步取消!

《方案》提出,福州、厦门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其他地区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规划布局和建设,推动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代宰场(点)。鼓励大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等手段。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方案》还要求,将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落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疫相关制度和规定。

文件全文:

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家禽业稳定发展,已经成为畜牧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推动我省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禽肉、禽蛋稳产保供能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当前和长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突出规模健康养殖、集中屠宰加工,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努力构建我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省禽肉产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肉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巩固和稳定快大型白羽肉鸡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在光泽、浦城、政和、新罗、上杭等地新建一批肉禽生产基地,构建先进的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保持白羽肉鸡产业全国领先地位。支持和提升特色禽肉生产规模,在城厢区、南靖县等黄羽肉鸡主产区,龙海市、漳浦县、平和县、将乐县、建瓯市等肉鸭集中区,不断增加特色差异化优质肉禽比重。在永春县、南安市、沙县、清流县、长泰县、福清市等规模化蛋鸡集中区,新罗区、龙海市、沙县、永安市、武夷山市、建阳市等蛋鸭主产区,建设优势蛋禽产业集中区。到2025年,完成新改扩建优质家禽养殖基地50个。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措施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种业创新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设生物育种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肉鸡、水禽遗传改良计划,重点支持开展白羽肉鸡育种工作,填补我国白羽肉鸡自主选育品种空白;利用我省蛋鸭地方品种,开展高产蛋鸭配套系选育研究;创建国家白羽肉鸡、蛋鸭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加快推进河田鸡、白绒乌骨鸡、闽清毛脚鸡、德化黑鸡、金湖乌凤鸡、象洞鸡、龙岩山麻鸭、金定鸭、莆田黑鸭、连城白鸭、黑(白)番鸭、长乐灰鹅、闽北白鹅等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家禽地方遗传资源备份场。省级重点扶持建设原种场、祖代场,打造国字号育种品牌;市、县两级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供种能力。到2025年,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供种能力提高20%以上,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改委

(三)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推动传统家禽产业向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生产转变,在场址布局、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建立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有序生产。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技术共享等方式,提高养殖场(户)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产品与出口标准对接,促进禽产品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开展肉鸡、蛋鸡、肉鸭、蛋鸭、肉鹅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推广家禽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创建50个家禽标准化示范基地(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提升疫病防控水平。严格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和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管理,支持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落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疫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活禽市场管理,完善活禽经营场所生物安全措施,落实休市消毒制度。到2025年,种禽场高致病性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屠宰加工水平。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规划布局和建设,支持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推动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在城区周边及农村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代宰场(点)。引导屠宰企业在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等手段,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家禽年屠宰加工能力达8亿羽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六)推动冰鲜销售转型。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冷鲜禽肉产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引导形成生产消费新模式。鼓励养殖企业向屠宰冷链环节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点对点”终端销售。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大中城市培育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配备使用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和快速检测等设施,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共同参与,扩大冰鲜、冷冻产品配送范围,实现从批发到零售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福州、厦门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其他地区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七)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家禽笼养、网床饲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家禽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健全种养紧密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鼓励粪污全量收集还田还林,支持鸡粪发电并网、粪便基质化利用等,提高粪污综合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认真执行家禽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扩大家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试点。到2025年,家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省家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家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禽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

(八)提升品牌建设水平。培育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禽产品品牌,打造河田鸡、光阳蛋鸡等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扶持培育一批福建和中国名牌禽产品和家禽知名企业,推进“福禽”品牌成为绿色福建“金字招牌”。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手段,借助博览会、展销会等推广渠道,加强“福禽”品牌市场营销。支持禽肉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提高我省禽肉产品国际知名度。到2025年,创建禽类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共1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禽业高质量发展,将其作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禽业企业解决生产、加工、运输、流通、销售和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协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禽肉、禽蛋供应量足、价稳、质量安全、市场有序。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加大财政投入。加大保种、动物卫生监督、疫病控制、技术推广等家禽养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力度。落实家禽养殖饲料加工、自动饲喂系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肉禽、蛋鸭养殖纳入设施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扩大家禽养殖保险规模。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引导各类资本依法合规投向家禽生产、禽苗育种、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支持中小型禽业养殖、加工、流通企业探索建立养殖产业投资基金,促进我省家禽产业做强做大。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三)落实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向家禽产业倾斜信贷投放,推进家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鼓励围绕家禽养殖、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积极发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将养殖禽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质押范围。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对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适时调降融资担保费率。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主体实施展期担保,鼓励将禽舍等地上附作物和活禽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四)保障养殖用地。家禽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家禽养殖场(户)拟定建设方案后,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土地权利人签订用地协议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按规定比例合理确定辅助生产设施用地规模,保障养殖合理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五)畅通运输通道。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冷鲜禽肉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积极引导装载冷鲜禽肉产品的车辆,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预约通行服务平台进行网络预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各地要跟踪掌握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运行情况,确保通往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屠宰企业等的道路畅通。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

(六)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省内科研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强家禽种质创新、繁育基地建设、高效养殖、新发疫病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禽肉精深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示范,为我省禽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支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整合省内外农业科研资源,创建上中下游协同攻关、农业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模式,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

(七)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加大特殊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研究建立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生产、市场监测报告和统筹调度,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和市场预期管理。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八)做好宣传引导。引导改变消费习惯,加强禽肉营养科学知识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永久性关闭活禽经营市场,引导消费者优化肉类消费结构,鼓励多元消费。加强对家禽产品消费的正面宣传,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干扰家禽生产、市场消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来源: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建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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