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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耕地可以搞养殖吗(2021年自家耕地建设养殖场,是不是违建?)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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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耕地上可以建设养殖场么?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由以上条款可知,自家一般耕地上可以建设养殖场,原则上永久基本农田除外。


2021年自家耕地建设养殖场,是不是违建?


02


耕地上建设养殖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耕地上建设养殖场需要相应的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具体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03


实践中养殖场认定违法建筑的误区


实践中,一般地方执法部门在进行养殖场违法建筑认定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款,认定养殖场无相关规划手续,从而认定其为违法建筑。


而事实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即,耕地上养殖场的相关建筑依法本就无法取得规划许可证。


因此,是否具有“规划许可证”不应成为耕地上养殖场违法建筑认定的前提。


04


耕地上养殖场认定违法建筑应综合考虑


(一)在不涉及征收的情况下:


耕地上养殖场建设行为,虽然未取得设施农业审批或备案手续,但经过了乡镇政府同意,县级农业部门验收合格。


经营人将养殖场一直实际用于养殖,未违反农用地的用途管制要求,亦满足了养殖产业发展的需求,应当综合考虑让经营人补办相关手续,而不应当一概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法建筑


(二)在涉及征收的情况下:


耕地上养殖场违法建筑认定应当考虑执法部门的执法目的是否正当。在征收前,政府部门就知道经营人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场,且从未对经营人予以查处或要求其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不应当简单粗暴的认定为违法建筑。



综上,自家耕地上建设养殖场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要收集好手边的证据,及时拿起诉讼的武器,不放弃对话协商,最终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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