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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土元养殖场(重磅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郑州头条#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登封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地块1、2位于少阳河以东、耿庄村以西、少洛高速两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少林街道耿庄社区(原耿庄村)。

拟征收地块3、4位于少阳河以东、禅武大街以西、少林大道以南、少洛高速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少林街道王庄社区(原王庄村)、耿庄社区(原耿庄村)。

拟征收地块5位于盐洛高速以东、龙泉路以西、嵩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以南、少林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龙泉路社区(原卢西村)、朝阳路社区(原卢南村)。

拟征收地块6位于焦桐高速以东、金勇木业以西、北环路以南、农业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振兴路社区(原卢北村)、唐庄镇张村。

拟征收地块7位于东庄头村以东、炮石线以西、登白线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冶镇东庄头村、垌头村。

拟征收地块8位于农村道路以东、焦桐高速以西、登封市玉达耐火材料厂以南、蛟马岭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焦河口社区(原交河口村)。

拟征收地块9位于杨寺庄村以东、农村道路以西、颍河以南、中泰瓷业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华镇杨寺庄村。

拟征收地块10位于农村道路以东、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以西、石淙河桥以南、G343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告成镇曲河村。

拟征收地块11位于农村道路以东、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以西、石淙河桥以南、G343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告成镇曲河村。

拟征收地块12位于岚坪村以东、券门水库以西、上西沟村以南、二岚沟村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白坪乡二岚沟村。

拟征收地块13位于山坡以东、农商城以西、少洛高速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少林街道耿庄社区(原耿庄村)。

拟征收地块14、15位于月河路以东、S237以西、北环路以南、建设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振兴路社区(原卢北村)。

拟征收地块16位于太和路以东、玉带路以西、翠秀路以南、政通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韩村社区(原韩村)。

拟征收地块17位于中岳庙以东、中岳庙馨园小区以西、农村道路以南、少林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中岳庙社区(中岳庙村)。

拟征收地块18、19位于农村道路以东、农村道路以西、刘沟村以南、土元养殖场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徐庄镇刘沟村。

拟征收地块20位于白坪煤业公司以东、农村道路以西、白江河以南、上幽兰村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华镇幽兰村、刘庄村。

拟征收地块21位于农村道路以东、G207以西、临白铁路以南、王堂村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安庙村、段东村、王堂村。

拟征收地块22位于G207以东、西土门口村以西、李家沟村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李家沟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1至5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地块6至12用于工矿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地块13用于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地块14至17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地块18至20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地块21、22用于特殊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少林街道办事处、中岳街道办事处、卢店街道办事处、唐庄镇人民政府、大冶镇人民政府、东华镇人民政府、告成镇人民政府、大金店镇人民政府、白坪乡人民政府、徐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8日

重磅!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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