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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鹌鹑养殖(【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5|点击次数: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20年9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1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对合川区长江岸边某公司生产破坏环境进行通报。一分院对此立案调查,查明嘉陵江左岸盐井街道片区部分在产矿山未按照治理恢复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施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个别矿山采取防尘措施不到位,闭矿区生态修复效果差。2019年8月1日,一分院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对盐井街道片区矿山整改。2019年9月25日,已整治5处关闭矿山和12家在产矿山,第一期投入资金2730万元,治理面积803亩,补植植物8万余棵,补植草本植物10余吨。目前,合川盐井片区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扬尘污染状况大为改观,第一期治理达到预期效果。


2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前解决万州区龙宝河河道损毁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龙宝河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流经万州区多地,在明镜滩处汇入长江。2005年起,因建设需要,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龙宝河沿岸征用部分土地用于工程弃渣堆放并对该段河道进行改道处理。工程竣工后,龙宝河下游两岸堤坝出现因洪水冲刷而发生部分垮塌的情况,严重影响龙宝河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2018年6月,二分院对该案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二分院确定先行开展河道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和费用评估工作,建议由万州区政府进行组织协调。2019年10月12日,万州区政府召集高速集团、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二分院就案件基本情况、整改方案及费用作出通报,推动各方达成共识,相关企业、部门筹措出资900万元用于龙宝河道整治工程。目前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工程将于今年竣工。


3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诉马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马某某在未办理《特许捕猎许可证》《狩猎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巫溪县鱼鳞乡长岗村山林内非法猎捕斑羚、红腹锦鸡、红白鼯鼠、果子狸、猪獾、野猪等野生动物。经鉴定,猎捕物中的斑羚、红腹锦鸡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19年5月,巫溪县检察院对本案立案调查,查明马某某非法捕猎的行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遂将本案移送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对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审查,万州区检察院合理采纳了马某某非法猎捕9只野生动物的评估意见,认定马某某非法猎捕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合计158850元人民币。经诉前公告程序,2019年8月7日,万州区检察院就本案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马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合计人民币158850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经开庭审理,万州区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4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鹌鹑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铜梁区旧县街道辖区鹌鹑养殖始于上世纪80年代,占据重庆80%的市场,解决了上千人就业问题。时有鹌鹑散养户86家,存栏量150余万羽,既无粪便、污水等处理设施,又无用地、环评等手续,苍蝇横飞,臭气熏天,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2017年11月17日,铜梁区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旧县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各方努力,2018年夏天,旧县街道完成关闭搬迁、限量饲养、停养整治、集中利用4项分类整治工作。45家鹌鹑养殖场都做了循环化改造,配套建设了有机肥加工厂,从根本上解决了鹌鹑粪污问题。2019年,旧县街道第一个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在檬梓村建成,5家入驻养殖户撑起了50万尾的鹌鹑年产量,“铜梁鹌鹑”正式开启了现代化养殖模式。2020年3月,整改工作全部完毕。


5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长江沿线码头违法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南岸区“哑巴洞”区域拥有丰富的石矶、湿地、野花草等自然生态要素,是重庆主城生态江滩的典型代表。2019年3月,南岸区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哑巴洞”码头违法建筑侵占长江岸线线索。经调查查明,2008年起,重庆某沙石公司等企业非法侵占“哑巴洞”码头江岸滩地上万平米,用于修建厂房、经营餐饮、堆放砂石料,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妨碍河道行洪、污染长江水体,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19年4月17日,南岸区检察院分别向辖区3家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河道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拆除、迁移违建物,并进行相关环境修复。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哑巴洞码头的违章建筑、畜禽宰杀点、违规菜园等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治。截止去年6月,已拆除违法建筑6700余平方米,清运固体垃圾600余吨,周围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2020年,南岸区政府将“哑巴洞”码头整治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建设面积约1271.7亩的雅巴洞湿地公园。


6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畜禽检验检疫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19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向永川区检察院交办关于重庆某食品公司涉嫌非法排污的案件线索,永川区检察院经调查查明,该企业鸡鸭等禽类屠宰过程中存在排污和检疫安全隐患,影响食品安全,损害社会公益。2019年6月28日,永川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区农业农村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对涉事人员及企业依法处理、通报,协调、引导某食品公司投资1100万余元进行产业升级改造,增加家禽流水宰杀及环保设施等,并在重庆率先打造禽产品全程溯源系统。疫情期间,该公司作为重庆涉农重点保供企业,最高屠宰家禽量超过每天6万只,不仅保障了永川区90%的新鲜禽肉产品供应,还为重庆主城区及周边区县供应了大量的新鲜禽肉产品。


7

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诉前解决遂渝铁路沿线大面积农田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19年5月,某铁路企业违规喷洒灭生性除草剂,致使合川区遂渝铁路沿线30个村小组400余亩农田受污染、水稻受损。6月11日,经重庆市检察院批复,重庆铁检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有关铁路企业在进行铁路养护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手段,喷洒“傲杀”等工业用、灭生性除草剂,导致沿线农田土壤污染、所种水稻受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重庆铁检院积极促成铁路企业与当地政府、受损农民达成土壤修复及赔偿协议,由铁路企业承担环境公益责任,对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全额赔偿、妥善修复,并接受检察机关及政府部门的全程监督。在检察机关、政府部门、铁路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仅30个工作日,247户受损农户的赔偿款、修复补偿款全部到账。2020年8月,重庆铁检院组织对该案开展“回头看”,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的专家确认土壤和水稻已恢复正常。


8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陈某某在其经营的屠宰场将工业松香(脂松香)与食品松香(松香甘油酯)混同使用进行鲜鸭脱毛加工,并予以销售。2019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对本案立案调查,查明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诉前公告程序,2020年5月,璧山区检察院就本案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陈某某承担其销售价款10倍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共3804600元,在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注明其使用脂松香脱毛加工的鲜鸭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召回已销售的用脂松香脱毛加工的鲜鸭。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9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李进士故里”题刻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李进士故里”题刻位于武隆区江口镇,系光绪年间为纪念李铭熙进士所刻,距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是乌江流域现存最大的摩崖石刻,2019年2月被重庆市政府列入第三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名单,是武隆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2019年3月,武隆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由于疏于管理、保护措施滞后,该题刻受到不明来源的污水侵蚀,布满青苔,碑文风化严重,周边环境杂草丛生,生活污水、垃圾随处可见。经调查取证,该院向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江口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李进士故里”题刻制定完善修缮计划及具体保护措施,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定期进行巡查,对周边酒店、商铺及市民进行常态化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并举一反三,对江口镇辖区内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制定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检察建议发出后,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江口镇政府立即联合相关单位对题刻主体修复、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进行协商并制定实施方案。目前,“李进士故里”题刻表面已恢复干净整洁,生活污水、垃圾已经清除,污水管网正在铺设。因题刻表面风化严重,仍需进行后续的抢救性保护。


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珍稀植物群落保护区”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闻发布会】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附大事记)


秀山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秀山县绿化委员会在开展辖区古树名木普查工作中未对大溪乡“珍稀植物群落保护区”内的古树进行普查统计,导致该保护区内的古树资料缺失,且未被纳入保护范围。2019年4月24日,秀山县检察院依法向秀山县绿化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挂牌等保护性基础工作,并加强对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秀山县绿化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古树群落及周围其他漏查古树进行全面补查,摸清了古树名木的分布及数量,并做好登记、建档、公布及挂牌等保护性工作,在保护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对全县其他区域未纳入古树名木的古树进行补充认定并做好登记等相关工作,对全县登记在册的929株古树采取明确保护责任、古树认养等方式加强养护和管理。2019年9月,秀山县检察院进行“回头看”发现,该保护区周边及核心区域均安装了监控设备,数十株古树挂上了保护牌,保护牌对树种、树龄、保护措施、保护单位进行了明确,每株古树均建立了《古树名木调查登记表》,部分古树已由爱心人士认养,该区域的古树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大事记

2019年8月1日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9月10日


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九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高检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七项机制》。


2019年9月24日至27日


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青海、重庆6个代表团的25位全国人大代表前往万州等地实地考察重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19年12月4日至6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到重庆调研指导检察工作,期间深入荣昌区视察濑溪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整治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


2019年12月18日


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涪陵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2020年2月17日


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对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


2020年2月20日


市检察院对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重庆的线索挂牌督办7件案件。


2020年2月28日


市检察院、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2020年3月20日、27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一行先后前往合川、永川区就“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成渝两地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并会同区镇两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


2020年3月26日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0日


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视频会议,贺恒扬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2020年4月7日


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年4月14日


市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5月25日


市检察院会同市高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


2020年6月12日


市检察院印发“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17条工作措施”,提出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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