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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奉县獐子养殖基地(两男子捕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林麝引起火灾)

来源:村晓农业网|更新时间:2024-04-17|点击次数:

2024年2月27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案件起诉书。起诉书显示,2023年1月26日,被告人何某学向被告人周某刚提议猎捕野生动物食用,两男子用扎丝(细铁丝)、白色水管、电机、电瓶、电容等设备,电死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此外,猎捕野生动物的高压电线与地面植物接触产生燃烧,导致火灾,现场过火有林地面积1590亩(106公顷)。该案由凤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何某学、周某刚涉嫌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失火罪,于2023年8月28日向凤县检察院移送起诉。

两男子捕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林麝引起火灾

图源:网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账号)

林麝,是偶蹄目麝科麝属中体型最小的一种哺乳动物,又称獐子。由于人为猎杀取麝致使野生林麝资源枯竭,林麝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属于濒危(EN)保护等级。同时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为一级保护动物。

早在2017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就启动了保护林麝的活动;2024年2月1日,绿会“两会”建议工作组召开的“2024‘两会’议/提案建议会”上也提出了关于“给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积极的保障”的两会建议,其中也有对于林麝的保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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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c.m.163.com/news/a/IS20GAAH0514R9P4.html?spss=newsapp&spsnuid=&spsdevid=0EF8241B-D673-4E09-9CCF-8ADEE35B90CD&spsvid=&spsshare=wx&spsts=1709256269895&spstoken=%2F4cWdQrQxI%2Fg5czGKyAgl%2F5YdFKx2tF428eLUWNWGX0GHyDI6wARmZ47ZU1ubjzY

文|阿西叶 审|Cherry 编辑|L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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