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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水生植物种植基地(广州遴选出5个水生野生动物放生点,放生活动提倡在4-9月)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3-11-08|点击次数:

广州从荔湾、白云、番禺、南沙、从化等5区遴选出水生野生动物放生点各1个,并制定了可放生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常见禁止放生外来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了解到,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的《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点)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放生区域名录》)、《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放生指引》),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放生指引》,广州严禁放生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未经许可的物种。

□ 专家组进行了综合调研和评估分析

《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发布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会同各区政府及专家对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点)与可放生物种进行了专题研究。

按照上述原则,专家组根据放生区域的水质条件、生态环境、基础条件、历史传统、交通便利、管理权属、管控难度等因素,通过查阅资料、社区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放生区域(放生点)的适宜行进行综合调研和评估分析,经综合评价最后从荔湾、白云、番禺、南沙、从化等5区遴选出水生野生动物放生点各1个,制定了《放生区域名录》。

在此基础上,结合有关管理工作规范及水生野生动物特点,按照《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放生指引》。《放生指引》包含了指导组织或个人放生的申报流程和操作过程、可放生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常见禁止放生外来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可对本辖区内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提供科学指导。

2023年10月19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放生区域名录》《放生指引》进行评审,该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 放生点后续可能增减

记者看到,《放生区域名录》中的5个放生点分别是荔湾区花地河放生点、白云区人和镇放生点、番禺区海鸥岛放生点、南沙区凫洲水道放生点和从化区金欧广场放生点。据悉,本次遴选出的5个放生点作为广州市第一批水生野生动物试行放生点,后续将根据全市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情况评估后决定是否增减。

另外,根据《放生指引》,组织或者个人在指定放生区域内放生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将拟放生水生野生动物的图片、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三个工作日上传至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咨询”。放生区域所在地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上传信息反馈是否适合在本地放生,并给予科学规范的放生指引。

根据《放生指引》,放生物种应为《广州市可放生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见附表1),应来自有资质的苗种供应单位,并提供来源及检疫证明备查。严禁放生外来物种(见附表2)、杂交种等未经许可的物种。根据水生生物物种特性,放生活动提倡在每年4-9月,每日上午至中午,水域含氧量较为充足的时段开展,应避免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实施。《放生指引》对投放前的包装运输、水温平衡,放生时的具体操作等都作出了指引。此外,根据《放生指引》,放生者放生后应现场观察不少于30分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点)名录(第一批)》《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指引(试行)》意见的公告显示,根据《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该局研究起草了《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点)名录(第一批)》(附件1)、《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指引(试行)》(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lgcwangxi@gz.gov.cn

二、通信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邮编:510405)

三、联系电话:020-86394902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

□ 附件

《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指引(试行)》

《广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点)名录(第一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卡斯

标题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鹤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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