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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牙全瓷冠费用(种植牙要降价了这个通知征求意见)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3-11-15|点击次数: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健康37°C工作室】

种植牙要降价了!这个通知征求意见

“种几颗牙耗掉一辆车钱!”对经历过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患者来说,这种说法并不夸张。近年来,口腔种植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成为民生痛点,社会各方关于整顿秩序、降价减负的呼声非常强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九部门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国家医保局将对种植牙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开刀。

征求意见稿共四部分12条,重点是规范口腔种植收费方式,整合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相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围绕种植牙全流程做好价格调控,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偏高价格,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组织实施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并准确报量。

有序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强化服务价格调控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有序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价格分开计价。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整合口腔种植价格项目。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整合口腔种植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的口腔种植等缺牙修复类医疗服务立项指南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另行发布。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今年发文规范整合本地区价格项目。通知还要求单颗常规种植的“检查设计+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专用耗材”全流程价格要给出新区间,同时将全流程价格中种植体植入手术及牙冠置入价格占比控制在60%左右,检查设计价格占比控制在10%左右,突出体现整个种植牙服务中的技术劳务价值。

在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指导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

通知明确,坚持有升有降,理顺相关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以降为主。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专题论证、重点降价;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院际差异大的,要督促价格次序靠前、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穿颧手术、复杂植骨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固定义齿、可摘义齿等缺牙修复方式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口腔种植保持合理比价关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缺牙修复服务。拔牙、牙周洁治、补牙等以技术劳务为主的项目,历史价格偏低的可适当提高价格。

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引导种植牙牙冠形成合理价格

集采已成为降价利器。征求意见稿明确,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种植牙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种植牙耗材生产、供应和临床使用等方面的特点,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具体采购方案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会同各联盟省份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原则上各统筹地区参加本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含民营)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40%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50%以上。

种植牙牙冠一直是牙科诊疗的“碎钞机”。征求意见稿要求对种植牙牙冠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内对临床主流的全瓷牙冠组织竞价挂网,通过竞争形成合理市场价格,其他材质参照全瓷冠的价格挂网。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其他省份实施价格联动,限价挂网,促进牙冠价格阳光透明。

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将对价格异常实施警示

对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征求意见稿提出,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调查检查,今年8月启动实施,明年还将开展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以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为检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检查诊疗行为,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健康37℃工作室 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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