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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种植范围(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临时用地,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3-11-23|点击次数:

守好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临时用地,能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临时占用,并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一般不超过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服务于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允许人为活动的10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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