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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种植(“树典型、稳效益”——广西以点带面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稳定优化粮食生产)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1-04|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严格管控类耕地要落实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以点带面,建设种植结构调整集中推进示范区,取得一定成效。

种植结构调整集中推进示范区建设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地结合本地条件,选择适宜本地土壤、气候等客观条件的作物。二是效益注重原则。深入本地分析市场需求,了解群众意愿,力求选择既能达到结构调整目的又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作物品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统筹考虑原则。在严格管控类地区可考虑将种植结构调整与乡村旅游、土地流转等政策及发展方向结合起来,达到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双赢的目的。

贵港市和崇左市近70%和83%的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甘蔗或经过安全评估的水果;南宁市武鸣区、贵港市覃塘区和百色市田东县按照“三个原则”,通过改种沃柑、红龙果和香蕉建立种植结构调整集中推进示范区,其中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建立种植结构调整集中推进示范区450亩,通过改种经过安全评估的火龙果240亩,平均每亩种植800株,每亩年产量达4吨,总年产值672万元,纯收入432万元;种植甘蔗210亩,年亩产量达5.5吨,年产值60.06万元,纯收入14.7万元。通过产业发展提供农民就业岗位100多个,带动贫困户43户脱贫。

经过近2年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的开展,全区近93%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种植结构调整,退出稻谷种植,进一步保障了可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记者 朱柳蓉 通讯员 杨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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