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种植

当前位置:主页 >>植物种植

上海牙科医院种植牙(上海一口腔医院谎称种植牙为中美合资被罚30万)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1-11|点击次数:

中新经纬10月18日电 近日,上海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上海一口腔医院谎称种植牙为中美合资被罚30万

截图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上海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持有医疗机构许可证,为主要从事牙科诊疗的医疗机构,当事人从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6日为宣传其公司的口腔医疗服务,通过店内价目表、收费系统、设立宣传点位向消费者发放的宣传资料页、宣传品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植体:中美合资种植体”“中美合资百康特植体”“中美合资种植牙3888元/颗(含冠)限量100颗”“享上海九院正畸专家一对一”等用语。

该医疗机构宣传的“中美合资种植体”“中美合资百康特植体”“中美合资种植牙”等用语,经核实,上述均指“牙种植体系统;注册证号:国械注准 20193171890;生产许可证编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0026号;制造商:常州百康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产品,常州百康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与事实不符。

上海一口腔医院谎称种植牙为中美合资被罚30万

截图来源: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宝处〔2022〕132021001724 号)

该医疗机构宣传的“享上海九院正畸专家一对一”,经核实,该医疗机构内共有7名医生均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无关,且该医疗机构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无任何业务合作关系、未签订协议、未取得以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进行宣传的许可,与事实不符。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上海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上海宝山区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外,决定作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美冠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口腔科。(中新经纬APP)

标签: 植物种植

分享给朋友:

看过此文的,还浏览了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