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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芹的种植技术视频-一亩芹菜地背后的小康账本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1-27|点击次数:
一亩芹菜地背后的小康账本

水稻与芹菜轮种,盘活土地资源,同时还能大幅增长农民收入。图为莲洲镇粉洲村农民正在收割芹菜。南方日报记者 关铭荣 摄

戳视频了解芹菜地背后的故事

一亩芹菜,能带来多少收益?

3月上旬已过,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因疫情滞销的800亩芹菜,在这几天完成收割,运往周边城市的批发市场。

芹菜收割后,这片耕地立马接续上早稻的播种。冬种芹菜,春种水稻。水稻由村民自耕,芹菜由外地种植户承包。种植户支付的土地租金,就成为莲洲镇各村最主要的集体收入来源,也就是村民分红的资产。

一亩土地,租金在1500—2200元,这笔钱怎么分?

2018年,珠海市被农业农村部确认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全省3个整体推进的试点单位之一。在此基础上,斗门区在去年铺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2019年末,各村迎来改革后第一次分红。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是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股份制改革成效如何?分红难题是否破解?变身“股东”的村民是否分到了满意的红利?日前,记者走进珠海斗门莲洲镇的田间地头,计算一亩菜地背后的小康账本。

●南方日报记者 梁涵 刘艳婷

租地

一片耕地,两种用途

“来,还有一筐,上车。”莲洲镇粉洲村的芹菜地里,庄稼人手起镰刀落,一大棵西芹就被削去老叶,留下翠绿如玉的菜梗,一筐筐打包装车,运往广州、东莞等地的批发市场。

上半年种水稻作“口粮”,下半年出租一部分土地给外地种植大户种芹菜、马蹄等蔬菜,开春蔬菜一熟,再将地还给村里种水稻。一季水稻、一季芹菜,这种稻芹轮种的土地利用方式,为粉洲村铺开了一条致富路。

事实上,稻芹轮作在莲洲镇已有至少十年历史。来自湖南的芹菜种植户老任便是在2008年来到莲洲镇租地种芹菜的。今年,他承包了粉洲村200多亩土地,收割了芹菜一千余万斤。不过,受疫情影响,售价比往年低了不少。

据老任介绍,在莲洲镇,像他一样从外地来的芹菜种植户共有十几二十户,规模最大的承包有大约400亩土地。他们支付的土地租金,就成为莲洲镇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

莲洲镇粉洲村共有耕地920多亩,除了芹菜之外,也有部分种植户承包土地种植马蹄等作物。此外,该村还有3600多亩鱼塘外包出租,全村总出租面积达5000多亩。

“我们跟不同种植户或养殖户签约是错开时间的,每四年一签,租金收入平均每年大概600多万元,再分给全村3000多人、700多户手头上,每个人大概一两千元。”莲洲镇粉洲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锐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四年一次的分田,也是梁锐庆最头疼的时候。乡村干部有句老话:“年前怕分田,年末怕分钱。”分田、分钱都是让他们头疼的老大难题。

尽管粉洲村的土地大多平整,但地块之间肥沃程度、地理位置有别,耕种难度和收益也有不同。村民们想分到好田地,来年才有好收成。“这块地给还是不给?给谁?”这样的难题让梁锐庆无数个夜晚辗转难眠。

一头是好地抢手,另一头是不少土地丢荒。近年,村里越来越多年轻人外出打工,分到的耕地也不愿种,究其原因,粮食种植过程繁复,插秧、施肥、撒药、收割无不需要大量人力,辛苦之余,获得的收益却远不如在外务工挣得的工资。土地丢荒,耕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又成为另一个隐忧。

“引进农民企业家租土地种蔬菜,正恰如其分地解决了地的难题。”该镇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杨发能说,这样既解决土地丢荒问题,又盘活土地资源,同时还能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种植大户挣了产值,村集体挣了租金,农户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分红收益。”

确权

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东

2018年,珠海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全省3个整体推进的试点单位之一。在此基础上,斗门区于2019年铺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革,“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东”,这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

莲洲镇的改革进程在全区走得比较靠前。杨发能告诉记者,莲洲已率先实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五个100%”,即制定实施方案、成员界定、成员身份登记、制定章程、农村户代表表决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完成率都要达到100%。

改革第一步,是“清家底”,即清产核资。资产的核算千头万绪,为了确保公平公正,也为使村民信服,莲洲镇从广州聘请了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在2019年3月前完成了清算并对村民公示。

截至目前,该镇27条行政村33个农村经济组织核定集体资产2.53亿元,完成6.76万亩农村土地确权,颁发证书近9000本。同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登记、导入股民户数9000余户、4万余人。

“最难的是成员资格的界定和股权的配置。”杨发能说,对于村民中的外嫁女、外嫁女子女、回迁户、外迁户等群体的成员身份与权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议,难以统一。

“改革前,很多村的分红都是一年一变,年年不一样,有些成员则是一年有一年无。”杨发能介绍,去年6月,《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的构成,并且实行股权的总量固化,设置调整期,每个固化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也就是说,资格认定后,每户村民的股权总量是固定的,在10年内不变,如果有新增人口,也不再享受配股,只在家庭内分享。”杨发能解释。

在改革推行后的粉洲村,分红变成了一件相对容易的事。去年末,该村集体收入约657万元,按照村里3300多位户籍人口来算,分到每位村民头上大约有1800元。

“这个金额在镇里属于中等水平,区里还有一年分红上万元的村。虽然钱不多,但村民都心服口服。希望以后村集体收入越来越高,村民钱袋子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好!”站在田埂上,梁锐庆笑着指向前方的芹菜地。

改革

外嫁女有了全额股权

在股份制改革中,最难的是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和股权的配置。而这些难以界定的成员中,最受社会关注的就是外嫁女、外迁户等群体的股权保障问题。

外嫁女,通俗来讲是指嫁往外地生活,但户籍仍留在本村的成年女性。

“这是之前一块最难啃的骨头”。杨发能透露,此前,莲洲镇有近六成的村子,外嫁女没有分红的权益。38岁的阿娟就是12年前从粉洲村嫁到韶关的外嫁女,在她的记忆中,这些年,村里分红从150元慢慢上涨,但她自己的分红总是时有时无、时多时少,经常会被遗漏。

直到去年,一直让阿娟们郁结于心的难题终于得到化解。

同于去年6月出台的《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下称《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提到,户口登记并一直保留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人员,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也意味着,外嫁女的合法权益由此得到保障。按照规定,她们都享有100%的全额股权。

去年底,阿娟和2个女儿各拿到了1800元的全额分红。“股权固定下来,签了合同,我们也放心了,有了安全感幸福感!”阿娟笑着说。

外迁户的分红问题也长期未能达成一致。早前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外地农民来到珠海西区开荒种地。后来,这当中的大部分人留在了当地农村,并陆续将户口迁入当地,成为各村的外迁户。

不过,每到年末村集体分红的时候,外迁户的红利分配成为了一个难题。

分不分?分多少?杨发能说,这些都是由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临时决定,并且每个村差异很大,也可能今年有明年无,每年不一样,在改革之前,从未形成统一的规范。

而在股份制改革后,外迁户的分红也有了基本的保障。《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明确,关于早期外迁的问题,1984年1月1日起,户口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与村委会、经联社、生产队等签订了合法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享受成员权益,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人员,也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尽管各村分红比例不同,但外迁户的分红基本有了保障。”这让杨发能颇感欣慰,“当然,改革也不能一下子解决个体的所有问题,需要不断沟通碰撞才行。”

深化

股份制改革让村民吃下定心丸

改革的进程是看得见的。据斗门区委农办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该区已有37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率达97.66%;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近4.7万户、约21.5万人。

在杨发能看来,目前股份制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远远称不上完美。“还有不少没解决的问题,不少个体的案例需要处理。”杨发能说,股份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要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也不是一蹴而就,要经过漫长的探索,路漫漫其修远。

此次改革,让外嫁女的权益得以保障,但其子女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在粉洲村,外嫁女的子女也和其母亲一样,享受全股分红,但这并不适用于全部村。“有的村占三成,有的五成,是由各村自己表决决定的,目前也没有统一。”

杨发能介绍,在下栏村,这一情况比较突出。此前,该村外嫁女的子女曾享受过全额占股的红利,而后又完全取消,到2016年则又恢复到全额占股。但此次改革后,该村表决的结果为外嫁女子女只占三成股份。从十成跌到三成,许多当事人有了极大的心理落差。

“我们一直在做的,就是在法律的规范内,保障绝大部分人的权益,但却没办法让所有人都满意。”杨发能说,在改革推行的过程中,阻力也不是没有。

此前,在广丰村,有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不愿意进行股份制改革,特别是不同意股权10年不变的规定,几经劝说也无效。镇里决定,带着他们去先进的地区看一看、学一学。而后,杨发能带着他们走进广州、东莞的几个先行改革村一看,一行人着实感受到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冲击。

“他们的管理已经很规范,改革给村里带来的改变也很大,他们基本没有给与不给的矛盾。”杨发能说,这些富裕村庄给了他很大的启示。他告诉广丰村的农民兄弟们:“随着经济越来越发达,村集体的收入也会越来越高,等到分红以万计的时候再改革,难度就更大了,一定要尽早规范下来,形成制度。”

目前,通过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以莲洲镇为代表的广大农村,绝大部分集体家底得到了核实,全体股民也基本了解自己在集体经济中所占的份额,村民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让农村股权纠纷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化解,还要从立法层面入手。

“至今我国尚未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集体土地的法人地位未得到法律的确立和规范,许多农村经济组织依然沿袭传统农村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型面临众多障碍。”上述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此前农业农村部曾公开表示,将推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这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长期以来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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