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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滩上种植经济作物(“河滩上也不能种庄稼”)

来源:习南公子|更新时间:2024-03-19|点击次数:
“河滩上也不能种庄稼”

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任翔 刘邦证)“如今大家都知道河道内不能种植高秆农作物了。你看,现在河道内的高秆农作物都没了,被侵占的河滩也疏通了。”日前,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洙赵新河巡河时,村民孟大爷有感而发。

洙赵新河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属于南四湖水系,系调整洙水河和赵王河水系时开挖的大型人工排水河道。今年3月,巨野县检察院干警在巡河时发现,在洙赵新河孟庄村至宿沙寺村段内,有村民在河滩上违法种植高秆、搭架农作物160余亩。经调查,该院对上述线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洙赵新河在非汛期时水流平稳,所以占用河滩地的群众都不觉得有问题。然而,开垦耕作会造成土质疏松,一旦雨季来临,在汛期水位上升时大量泥土将被带入河道。而且,河滩上这160余亩违规种植的高秆、搭架农作物,也致使河道行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院干警向记者介绍。

4月28日,巨野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务局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清理河道内违规种植的高秆、搭架农作物,并全面排查河道风险隐患,确保汛期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巨野县水务局立即研究部署了清理行动方案。该局联合该县河长办、永丰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清理领导小组,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引导、释法说理,鼓励、督促村民自觉铲除河滩上的高秆和搭架农作物。

目前,涉案的160余亩违法种植的农作物已被全部清理完毕,洙赵新河河道畅通了,确保了汛期行洪安全。(匡雪 任翔 刘邦证)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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